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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自行車快速增長,與有限的道路資源存在比較大的矛盾。廣州交警和相關職能部門在現有法律框架下,想方設法持續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綜合管理,加快非機動車道的建設,讓電動自行車有路可走,同時優化公共交通,加強對外賣行業和騎手、生產銷售源頭的監管,進一步嚴查嚴管電動自行車改裝、闖紅燈、逆行以及機動車亂停放等重點違法行為。
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的文件精神,廣州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規定,嚴格按照《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》履行相關法定程序,《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正式發布,今年12月15日起實施,有效期3年。
一、工作日8時至9時30分、17時30分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天河東路、獵德大道(花城大道以北)行駛。
二、工作日8時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黃埔大道西(石牌東路以西)、東風東路、東風中路、東風西路(西場立交以東)行駛。
三、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,每天8時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新港東路(會展東路至會展南一路段)、會展東路行駛。
四、全天24小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以下道路通行:
(一)內環路及其放射線;
?。ǘV州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、過江隧道;
?。ㄈ┪丛O置獨立非機動車道的橋梁、隧道、高架、立交。
廣州是一座包容的城市,良好的交通秩序離不開每一位市民朋友的參與。為了自身安全和家人的幸福,不管是駕駛機動車還是電動自行車,都需要守法出行、文明禮讓。
文章由 廣州太陽傘廠 轉載廣州日報 荃雨美太陽傘工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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